我讓女兒自己去取比薩,我則想用手機拍張照片,紀錄一下今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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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底,女兒年滿十六歲,和許多這裡的小孩一樣,他們都想著用「學習駕照」(Learner Licence)來做為自己的十六歲的生日禮物。因此,自己安排時間,熟讀了 Road Code(交通規則),雖然陰錯陽差地晚了一天,但是也算如願以償地在生日的隔天,拿到了學習駕照。
在通過學習駕照的考試當天,我們也幫她申請加入成為 AA(Automible Association,汽車協會)的會員,除了一般的緊急道路救援之外,還享有三堂(三小時)免費的道路駕駛課程。與台灣最大的差別是,紐西蘭沒有汽車教練場,紐西蘭的駕訓班(Driving School)就是一輛教練車跟一位教練,掛上黃色的「L牌」,就直接在路上練車!
我的車,理所當然地成為她的教練車。去年底,聖誕假期期間,每隔一兩天的傍晚,她就會問我:「等一下可以帶我出去開車嗎?」就這樣,我們開始利用學校放假期間,停車場空無一人的時候,開始練車。路線與台灣駕訓班的第一課無異,就是繞著停車場的周圍,繞著大圈圈來開,熟悉車子的油門、煞車與方向盤等基本性能。
把放假時的學校停車場,當成汽車教練場。
逐漸地,我們開始嘗試學校附近一些「幾乎」沒有人車的馬路,練習基本的讓路規則、紅綠燈、圓環等等。然後,她便登記她的第一堂駕訓班。
由於紐西蘭的駕訓班只提供三堂「免費」的駕訓課程,所以,大多數的家長,特別是當爸爸的人,就成了「陪小孩練車」的首要人選。除非有必要,否則大家是寧可省下這每小時約 75 元紐幣(台幣約 1500元)的費用。
上完第一堂課的小孩,信心開始大增,所以,我們的對話變成是在「快回到家」時,她會問:「等一下可以讓我開回家嗎?」於是,我們從離家一個轉彎處開始,變成從兩個轉彎、三個轉彎的地方開始,我們換手開車。接著,我們還刻意更換回家路線,特意經過兩個圓環,才回到家。
上個星期,我們利用車流較少的傍晚時分,開始挑戰家裡附近一條時速八十公里的快速道路。也挑戰了家裡附近超市一個繁忙的圓環。整個過程,算是平穩順利,也是每位用路人對於「L 牌」的理解與體諒的功勞。畢竟大家都經歷過這個階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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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樣是練車,但是今天有點不同。
午後不久,媽媽有約必須出門,臨出門前,小孩說她覺得肚子會餓。無暇他顧的媽媽說:跟你爸爸說吧!
媽媽臨出門之際,我們父女倆交換了一下眼神,我問:妳想吃什麼?我煮泡麵?
女兒說:不了,我可以點比薩吃嗎?
我回答:好。妳自己走路過去拿?還是要我開車載妳去拿?
女兒「很幽默」地回答說:不!是我開車載你去拿 ... ...
就這樣,她上網訂比薩,十分鐘後,我們掛了 L 牌,開車去約二公里處的必勝客。途中,出車庫門右轉、兩次左轉、圓環右轉(第三個出口),左轉抵達商場的停車場。這就是我們第一次,不是為了練車而出門,而是為了「覓食任務」而開車出門。所以,我覺得很新鮮,也希望為她的學車生涯,留下隻字片語。
很快,我就會讓她開始挑戰「載我們去超市」的任務:這個超市附近的圓環,算是相當忙碌,特別是上下班時間,有點難度。
然後,我想,很快地,她以後要出門時,找的就不再是我的人,而是我的汽車鑰匙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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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家,我們父女愉快地吃著比薩閒聊,結論竟是:
在紐西蘭,煮飯或開車,至少得會一樣,才不會餓肚子!